供应链管理中的物料供应商品质保证控制By: Suntime (黄臻) 2007.10.29面向订单企业,特别是为品牌代工的面向订单生产企业,常会面临这样的问题:品牌客户为了保证产品的品质,会对产品的生产加工、甚至用于产品生产加工的物料和配备件,提出一系列的品质要求,相应的物料供应商、加工商必须通过相应的相质认证,不具有资质的供应商提供的物料,不得用于品牌客户产品的生产;强势的品牌客户甚至会为企业指定物料供应商。比如,面向美国出口的家具产品,沃尔玛会要求家具生产企业只能使用一些大品牌公司如阿克苏、大宝、丽利的油漆产品。这就是供应链管理中的物料供应商资质保证管控问题,为了保证最终产品的质量,品牌客户会染指供应链上游企业的计划、采购、生产经营作业等各环节。通常情况下,品牌客户会对进行代加工生产的企业的经营作业作出如下要求,并辅以年检验厂、不定期抽检等手段,以保证物料供应商资质控制的有效执行。1、 代加工生产企业必须在产品的设计BOM、生产BOM等工程文件上,注明物料特别是关键性物料的供应商,且相应的供应商资质必须是得到品牌客户认可的。2、 代加工生产企业的生产计划必须依据上述经过确认的工程文件进行计划作业,包括计划的运算、投放和执行,来自于不同供应商的同一物料需求,不得合并,有些客户还会要求客户必须按订单进行区分,相应的计划不得混淆。3、 物料特别是关键性物料的采购或委外,商洽、下达的供应商必须是工程文件中确认的资质供应商,若需更换,须得到品牌客户的确认,相应业务执行及单据必须体现这些信息,包括订货、验货和收货。4、 物料是特别关键性物料的收、发和库存必须按“供应商+客户订单”进行控制,订单产品的投料、领料必须按工程文件上确认的资质供应商及客户订单进行投放,不同客户订单及供应商的材料,在生产过程中,原则上不得挪用,若需要挪用,也必须是其他认可的供应商材料或订单产品材料,且相应的单据文书性能清晰地记载挪用记录信息,以备查验。在金蝶K3 V10.4 之前的版本软件中,若想在系统中完全实现上述控制效果,是相当难的。我曾在金蝶社区,浏览过数篇与此有关的的求助或讨论贴子。大致的解决方式有以下几种:1、 把来之不同供应商的物料,视为不同的物料加以管理,从工程文件中就开始分离处理。这种控制方式 ,解决最彻底,但带来的最大的问题就是一物多号。与此关的话题还有,我记得去年(2006年),有网友在社区曾讨论,企业在香港上市审计时,会计事务所审计发现,同一物料,企业有外购、委外和自制三种情况,事务所要求企业三种业务的收、发、存和存货核算,必须加以单独区分,最终被折腾成三个料号,物料在会计核算和监督上是清楚了,结果给企业生产和计划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2、 单据自定义项控制。通过对BOM、订单、入库单、领料单等单据进行单据自定义,加缀自定义字段,比如“销售订单号”,并借助触发器和选单流转定义,以实现相应环节的控制。这种方式不能解决工程文件与计划运算的供应商确认问题、以及同一材料来自同一供应商的需求合并问题,投料与领料控制问题,最大的问题,还在于无法解决库存控制及相关账表的查询问题,因为系统根本无法就这些自定义项进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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