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一般大众由于经常接受电信业者大量广告的洗礼,经常将电信技术名词或营销名词,如「光纤」、「ADSL」、「Cable Modem」等朗朗上口,而误以为前述名词即可涵盖电信服务的分类及依据。此外,我国电信法将电信事业区分为「第一类电信事业」与「第二类电信事业」(依我国电信法之规定,第一类电信事业系指设置机线设备提供服务之电信事业,而第二类电信事业系指第一类电信事业以外之电信事业) 。许多消费者甚至电信人员也因此误解以为电信服务也仅需依电信执照类别,区分为行动电话、固定网络以及因特网。事实上电信服务之分类及其服务原理息息相关。故以下我们首先有系统地将电信服务之分类及其分类原理进行介绍,以后才能进一步深入了解各种电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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